
吉隆坡,12月17日——马来西亚通讯部长法赫米·法齐尔表示,对第588号法令(1998年通讯和多媒体法令)第233条修正案中包括“过度粗俗”在内的内容的详细阐述并不是决定性的。
他说,这一解释可以作为调查人员、检察官和法院确定特定内容是否被视为过度低俗的指南。
发言人说:“已修订冒犯性内容的范围,只包括“过度粗俗”,而不仅仅是“粗俗”,以便根据法律比例来区分内容,并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施加处罚或惩罚。”
昨天,他在国会二读《2024年通讯与多媒体(修正案)法案》时表示:“在这方面,‘过度粗俗’为第233条文下的违法行为设定了更高的门槛,考虑到超越道德、规范和马来西亚和谐社会文化礼仪的表达或行为。”
经过21名参议员的辩论,该法案获得了更多赞成票的通过。该法案旨在通过改进现有条款,包括第588号法案第211条和第233条,以及引入新条款等,解决网络伤害问题,特别是在社交媒体上。
根据新规定,禁止发送未经请求的商业电子讯息,例如主要与诈骗有关的垃圾邮件。
在呼吁加大处罚力度时,比如第53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法赫米说,修订是为了起到威慑作用,并向许可证持有人发出强烈信号,表明政府对执行监管通信和多媒体部门的规定是认真的。
他说,在其他法律下,如2007年反贩运人口和反走私移民法令、2013年金融服务法和2013年伊斯兰金融服务法,类似的罪行将被处以100万令吉至5000万令吉的罚款,以及最高5年或10年的监禁。
“所有细节和内容代码的制定都没有涉及马来西亚通信和多媒体委员会(MCMC)。相反,它是由该行业自己开发的。这意味着,以前被称为‘庸俗’的定义现在将被称为‘过度庸俗’,而行业本身也将参与到执行这一定义的努力中来。”
昨天的会议还通过了在线安全法案2024,旨在加强和促进马来西亚的网络安全,经过17名参议员的辩论。
首相署部长(法律和机构改革)拿督斯里阿扎利娜·奥斯曼在结束关于该法案的辩论时表示,政府在研究了其他几个国家的最佳做法后起草了该法案,例如欧盟的《2022年数字服务法》、《2022年网络安全法》(新加坡)、《青年保护法》(德国)、《2022年网络安全和媒体监管法》(爱尔兰)。《在线危害法案》(加拿大)和《儿童在线安全法》(美国)。
根据《2024年在线安全法案》,获得许可的应用程序服务提供商和获得许可的内容应用程序服务提供商有责任采取措施,降低用户接触有害内容的风险。他们还必须发布用户指南,包括使用条款,作为使用服务时的参考。——马来西亚
微信二维码